尊敬的全体同学:
为了维护我校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学习进程,根据学校管理规定,特发布以下通知:
1.请假范围:学校对学生请假管理将更为严格。除非出现个人特殊原因,如健康问题、家庭紧急情况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请假。
2.提前请假:学生请假需提前向学校请假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请假原因、时间和请假事由。不可为了游玩而故意虚假请假,请各位同学合理安排假期出行时间,未经学校批准擅自请假者,视为旷课,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延长假期:除非遇到特殊情况,学生请假期间不得擅自延长假期。若确有需要延长假期的情况,请提前向学院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方可延长假期。
4.请假审批:学生的请假申请一天以内的假由辅导员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假,由学院院长审批;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的假,由学生处处长审批;七天以上的假,由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结果将及时通知学生。请假期间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请假时间和条件执行。
5.未经批准的请假:任何未经学校批准的擅自请假行为都是违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学生做出相应处理。
以上请假管理措施将于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请各位学生务必严格遵守学校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学校咨询。
特此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