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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征集及励志事迹宣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0    作者:     来源:     点击:

接校资助中心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化资助育人,讲好资助故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彰显我校青年学子的榜样力量,促进学风建设,决定举办郑州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宣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动“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拓展,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深厚家国情怀、强烈责任担当,立志在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贡献青春力量的时代新人,为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主题

励志青春梦·感恩祖国情。

三、活动时间

2024年3月-2024年4月

四、征集对象

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五、活动安排

1.学院宣传阶段:2024年3月20日-2024年4月3日

深入挖掘获奖学生的先进典型事迹,从中选出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学生,利用报告会、宣传栏、学院网站、微信平台、视频号、抖音、微博等多种宣传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获奖学生的励志青春故事,传播榜样事迹,弘扬榜样精神。另需组织学院励志人物宣讲团,在学院内部组织励志人物宣讲活动。

2.学院推荐阶段: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0日

从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中推荐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学生2-3名学生,并收集事迹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学生处,推荐2名优秀学生参与学校励志人物宣讲团。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推荐学生的个人事迹材料、个人照片、演讲稿、演讲PPT(具体要求见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至校资助中心。

3.集中宣传阶段: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30日

学生处根据学院提交的事迹材料进行编辑制作,并对先进事迹进行展示。

4、集中宣讲阶段:2024年4月23日(暂定)

学生处组织学校励志人物宣讲团在报告厅集中宣讲。

六、宣讲活动要求

1.宣讲内容需围绕“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的精神面貌”这一主题,结合个人实际,自拟题目,讲述自己的个人励志故事。

2.宣讲时长控制在8—10分钟,演讲内容要求导向正确、立场坚定、主题突出、角度新颖、感情真挚、贴近生活。

3.宣讲者必须使用普通话,要求脱稿演讲,口齿清晰,表达流畅。服装自备,要求着装整洁舒展、大方得体。

4.宣讲时建议脱稿,可借助PPT等多媒体设备。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各学院要结合通知要求,做足思想准备,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规划,精心部署落实,深化“励志青春梦·感恩祖国情”主题教育活动实效。

2.精心组织,保质保量。各学院要充分挖掘育人元素,认真遴选,精心设计,用生动的事迹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强化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

3.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意识,积极主动做好特色活动宣传报道,扩大资助育人的覆盖面与影响力。

4.确保时效,及时上交。各学院要积极探索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宣传新途径新方式,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校资助中心。